139-7499-7429

政策文件
新沂市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

各镇(街道)为民服务中心(社会事业办公室):

根据徐州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适老化改造民生实事的通知》(徐民养老〔2022〕3号)有关精神,为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办出成效,确保项目绩效和群众满意度达到预期,特制定新沂市2022年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结合2022年度开展的困难群众“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通过为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居住无障碍设施方面等改造,助行、助浴、助洁等辅助器具配置和智能安全监护布置,从而改善老年人居住状况,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便,降低老人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进一步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

二、改造对象

适老化改造对象以家庭为单位,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家庭成员有失能失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指年满60周岁以上,下同)的低保家庭及低保标准2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指独生子女发生伤残或死亡、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老年人家庭);

3.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

4.年满60周岁以上烈士配偶、父母、子女家庭;

5.各镇(街道)认定有改造需求的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

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和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申请适老化改造家庭需要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老年人家庭户籍应在本市,且长期在本市居住。

(2)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

四、  改造标准

符合改造对象的家庭,按每户3000元标准实施政府补贴,全市改造户数为300户(具体分配计划见附件)。

五、改造内容

各镇(街道)要聚焦提升困难老年人居家生活便捷性、安全性,进一步优化完善适老化改造事项建议清单,结合老年人能力评估及家庭居住环境评估情况,分类实施适老化改造,按照“一户一档”原则制定改造任务清单。

1.针对自理老年人家庭,应重点做好室内(外)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加装助浴和如厕扶手,配备坐便器、助浴椅(凳)。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室内火灾烟感报警、紧急呼叫等智能化安防设备,并畅通预警信息与老年人子女亲属的传输提醒,确保遇有情况及时发现处置,降低老年人突发意外风险。

2.针对失能、半失能及重度残疾老年人家庭,应围绕针对自理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重点事项,根据老年人能力评估结果,确定适宜的具体改造事项。同时,合理配置拐杖、助行器、护理床、轮椅等助行、助听、助视、助餐辅具设施。为失智、重度智力及精神残疾的老年人佩戴智能防走失设备,降低意外走失风险。

3.针对基本生活设施缺失的困难老年人家庭,要积极协调住建、残联等部门,共同参与适老化改造工作,改善困难老年人家庭居住安全和生活环境。

六、实施流程

1.提交申请。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原则向户籍所在地村(居)提出申请,申请人可本人或委托亲属、村(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填写《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并提交以下申请材料:(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3)低保或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证、计生困难家庭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明。

2.评估审核。村(居)对申请材料按照对象条件评估初审后,符合条件的报镇(街道)审批。镇(街道)要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入户核查,将核查结果在村(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3.方案设计。镇(街道)在入户核查时,要对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改造项目进行实地研究论证、评估设计、确定改造方案。填写《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改造方案经老年人和家庭成员确认签字后,镇(街道)形成“一户一策”改造方案。

4.改造实施。镇(街道)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改造完成后,要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建立整套改造档案(包括附件2-7)。

5.组织验收。镇(街道)要严密组织竣工验收,适老化改造专项工作组要逐户逐项对改造内容进行实地验收和满意度测评(附件8),坚持“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确保改造质量。

6.资金拨付。镇(街道)要在适老化改造验收合格后,组织项目资金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拨付改造资金。

七、时间安排

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

八、工作要求

1.严密组织。镇(街道)要将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工作纳入困难群众“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行动和为民办实事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适老化改造领导小组,开展摸底调查、入户核查、改造评估、改造验收等工作,确保年度改造任务的顺利完成。

2.严格程序。对困难老年人家庭提出适老化改造申请的,要及时开展入户评估,按照“一户一策”原则,在确定改造事项清单时,要依据老年人身体状况、家庭住所实际情况,以提升居家生活安全性、便利性的设施改造基础事项为重点,合理配置必要的辅助器具,要向老年人或其代理人详细说明改造事项具体内容及预期成效,坚持自愿选择原则,逐项确定改造任务清单,形成“一户一案”。同时要保存计划改造区域现状影像资料,便于完工验收时交互比对。改造完工时,要在老年人家庭对改造事项认可满意的基础上严格按清单进行验收,对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未全面完成改造清单任务的,责令承接单位限期整改,获得老年人家庭认可后,再进行现场验收。市民政局在镇(街道)验收基础上,聘请第三方按照30%比例进行抽查验收,确保适老化改造项目真正惠及民生。

3.备案存档。按照“一户一档”的工作原则,镇(街道)要对每一户实施适老化改造的重点对象老年人家庭建立改造工作档案备份管理制度。在实施改造中,要将改造前影像、改造中影像、改造完成后的影像资料进行收集管理,形成全过程不间断链条档案。“一户一档”材料镇(街道)留存一份,一份报市民政局备案。

 

附件:1.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任务分解表;

2.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

3.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

4.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

5.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前后比对档案;

  6.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

  7.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汇总表;

    8.新沂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情况满意度调查表;

                 

 

                  新沂市民政局

                   2022年6月17日


Copyright © 长沙友龄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湘ICP备20230332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