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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资料
中共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下)

接:中共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关于养老服务领域专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上)


(五)养老服务资金监督有偏差 

  15.关于“适老化改造补助资金使用随意性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富溪镇于2026年2月28日退回适老化补助资金2.31万元。二是乍洋乡于2026年2月28日退回适老化补助资金6360元。三是2025年6月各乡镇对2024年适老化改造项目进行自查,发现富溪镇、英山乡、楮坪乡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核不严谨,多发放适老化改造补助共计2690元,2025年7月已全部追回。

  16.关于“集中供养补贴审核不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0月起,有特困人员入住的养老机构每月向民政部门报备特困人员入住情况,截至2026年2月未发现特困人员在养老机构内私自转移的情况;2025年9月17日县民政和人社局对建瓯市夕阳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约谈。二是县民政和人社局社会救助股加强敬老院入住人员日常管理,定期核对更新人员、护理级别;乍洋乡敬老院、富溪镇敬老院、社会福利中心每月10日前将入住老人名单上报至社会救助股,由社会救助股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拨付当月集中供养金。三是2025年8月15日县民政和人社局对3家特困集中供养机构进行抽查,现场清点入住人员与发放人员,检查结果二者一致,今后将常态化开展抽查工作。

  17.关于“津贴发放不够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3月出台《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柘荣县公安局 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于进一步做好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2025年11月出台《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建立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协作机制的通知》文件,每月对公安、卫健、殡葬部门提供的迁入迁出、死亡、火化等名单与现有名单进行比对,村委对名单进行核实,自文件出台以来发现超发3例,数量明显减少,确保了高龄津贴发放精准。二是县民政和人社局组织相关股室干部每月对高龄津贴发放对象进行核查,发现多发放15名4450元,截至2025年12月已经全部追回多发放的高龄津贴共计4450元。三是2025年10月,县民政和人社局以现金形式发放百岁老人慰问金14人共计2.1万元,同步收集好现金领取发放相关内页材料并归档。四是2025年9月补发无力参保人员高龄津贴11人共计550元,2025年7月补发8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3人共计2250元。

  18.关于“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2月下发通知,要求各乡镇社会事务办当年有建设的项目须按上级下达的资金用途使用项目资金,并列入当年度局对乡镇绩效考评指标。二是建立专项资金管理明细台账,当年度有建设的项目,要求各项目所在乡镇按序时进度完成实施及资金拨付。三是2025年11月经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委托宁德市地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柘荣县老年人养护院改扩建项目、柘荣县城南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B区)项目开展审计,推动了养老基础设施的合规、高效落地。

  19.关于“探访关爱服务监督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省级探访关爱服务资金于2025年2月使用完毕,我局同时终止探访关爱项目,并将服务范围区域的重(中)度失能、重残老年人共计461人纳入居家养老专业化服务对象。二是2025年9月对未实际提供服务的探访人次所涉及的基础信息费等相关费用1413人次共计9509.49元予以追缴。

  (六)孝老食堂管理存在廉政风险 

  20.关于“采购有发票未附清单明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在运营8所孝老食堂均已建立《孝老食堂食品采购明细台账》,明确采购菜品的采购日期、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及供应商信息等信息。黄柏村孝老食堂和长冠村孝老食堂于2025年11月补全账目中缺失的清单,重新归档入账;2025年11月起,上宅村孝老食堂按月及时结算报账,每笔采购支出报销入账,均附有供应商出具的、经办人签字的采购清单。二是2025年12月1日县民政和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相关文件,确保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食堂财务管理。原孝老食堂财务制度作废。

  21.关于“大额支出使用白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县民政和人社局制定《孝老食堂食品采购明细台账》,在运营孝老食堂严格按要求填写,实现了食品采购全流程可追溯与规范化管理,有效保障了食材质量与资金安全。二是2025年9月制定《柘荣县孝老食堂工作检查表》,各在运营孝老食堂所在乡镇每月进行检查,截至2025年2月28日9个乡镇均开展检查5次,暂未发现问题。三是2025年12月1日县民政和人社局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相关文件,确保今后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做好食堂财务管理。

  22.关于“违规支付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运营中的孝老食堂均按要求在每月15日前公开上月收支明细。二是由乡镇社会事务办每月对在运营孝老食堂进行检查,县民政和人社局不定期进行实地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目前暂未发现问题。三是督促在运营孝老食堂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孝老食堂食品采购明细台账》,开具正式发票或合规的收据用于报账,保存对应清单及凭证,由乡(镇)会计服务中心进行审核。四是乍洋乡乍洋村孝老食堂于2025年11月5日将中秋节慰问品费用2550元退回乍洋村孝老食堂账户;2025年11月21日东源乡绸岭村孝老食堂已全额收回违规支出1005元;经东源乡核实,绸岭村孝老食堂液化气费用1797元为真实支出;英山乡于2025年12月15日已追回多支付款项4200元;经核实,富溪镇富溪村2023年3月起该食堂就餐老人年龄限制放宽至75周岁及以上,2024年在运营月份月均支出1565碗,每碗成本3元,每月发放运营补助4500元。五是2025年11月7日对乍洋乡乍洋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11月13日对英山乡半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11月24日对东源乡绸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3.关于“运营费用拨付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按时支付上月在运营孝老食堂运营补贴,自巡察反馈以来至2026年2月,县民政和人社局按时支付39.8万元运营补贴。二是县民政和人社局每月督促乡镇及时将运营补贴拨付至孝老食堂,在运营孝老食堂每月按时公开上月收支明细,确保了运营资金的准时足额到位,并通过财务公开强化了社会监督,有效保障了孝老食堂的稳定运行与公信力。三是2025年8月双城镇溪坪社区孝老食堂运营补助3.6万元已拨付到位。

(七)养老服务项目建设监管不力 

  24.关于“项目随意变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新建的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项目、老年人改扩建项目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项目规划、勘察、设计等前期工作后实施,截至2025年12月项目均已完工并验收。二是督促乡镇严格落实乡(镇)“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所有资金项目变更事项,必须提交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议定,纪要详实记录变更动因、过程和批复依据,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溯。2025年7月城郊乡制定《城郊乡财务管理实施细则》、9月制定《城郊乡村级财务管理和项目建设相关规定》等文件,进一步明确、规范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完善项目变更的申请、论证和审批流程,并向项目主管部门做好变更报备工作。

  25.关于“项目推动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收回英山乡石古兰村城乡社区综合服务站建设补助资金10万元。二是将乍洋乡区域性养老服中心纳入柘荣县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对接金融机构贷款,确保推动项目顺利完工,早日投用。

  26.关于“项目验收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11月经县民政和人社局党组会议研究,委托宁德市地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柘荣县老年人养护院改扩建项目、柘荣县城南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中心(B区)项目开展审计,对项目材料进行逐项核查,保障工程质量和财政资金效益。二是2025年9月出台《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制度》,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资金审核。三是2025年9月楮坪乡仙岭村对已购置的空调进行安装,2025年11月26日退回购买圆桌多支付款项6976元;2025年9月东源乡上泥村对购置的空调、麻将桌、按摩椅等资产进行清点登记,全部纳入村级固定资产统一管理,用于上泥村幸福院提供老年人使用。同期其余乡镇完善固定资产登记并建立台账。四是2025年9月24日对楮坪乡仙岭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11月12日对东源乡上泥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7.关于“多计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5年9月出台《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内部审计制度》,12月1日民政和人社局组织各股室相关人员学习内部控制及财务制度相关文件。二是经复核,共计追回多支付的工程款60081.28元,其中:双城镇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852.68元,即2025年9月追回溪坪社区孝老食堂多支付工程款1852.68元。东源乡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6222元,即2025年9月追回宝聚洋村农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8657元;2025年10月追回桃坑村孝德食堂多支付工程款2284元、绸岭村孝德食堂多支付工程款592元;2025年11月追回鸳鸯头村孝德食堂多支付企业管理费1831元、山场村农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2858元。富溪镇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4139元,即2025年9月追回富溪镇造福工程多支付工程款1324元;2025年12月追回东山村幸福园多支付工程款2506元;2026年2月追回富溪镇敬老院多支付工程款3500元、造福工程配套项目多支付工程款6809元。黄柏乡追回多支付工程款1899.85元,即追回长冠村孝老食堂多支付工程款223.4元、浦头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1676.45元。宅中乡追回多支付工程款5850元,即2025年10月追回山樟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4635元;2025年11月追回坑坪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1215元。楮坪乡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0117.75元,即2025年9月追回苏家洋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1602元;2025年10月追回仙岭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6580.75元;2025年11月追回仙岭村互助孝老食堂多支付工程款8938元;2025年12月追回坑头村幸福院多支付工程款2997元。该问题剩余共计27033.54元工程款已通过补充工程量、第三方复核等方式予以整改。三是2025年9月1日给予东源乡兰中村党支部书记、村民主任纪猛铃警告处分;2025年9月24日对楮坪乡坑头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9月26日对楮坪乡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10月10日对东源乡桃坑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10月10日对东源乡鸳鸯头村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2025年10月10日对东源乡宝聚洋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11月3日对东源乡山场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9月24日对宅中乡山樟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2025年9月24日对宅中乡坑坪村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的线索,局党组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其他人员17人。其中,党纪政务处理2人,批评教育5人,谈话提醒10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项目推动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资金困难,需对接有关部门争取配套资金支持。

  下一步整改措施:我县计划实施柘荣县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将乍洋乡区域性养老服中心纳入柘荣县养老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对接金融机构贷款。

  整改时限:2026年12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352171,通信地址:柘荣县屿前路3号,电子邮箱:zrxmzhrsj@163.com。

  中共柘荣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

  2026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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