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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东胜区民政局关于规范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券使用的提示

东胜区广大市民、各养老机构:

为减轻失能老年人家庭负担,东胜区正在推行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但近期我单位陆续收到多起群众举报部分养老服务机构存在诱导老人违规使用消费券、套取补贴等行为,严重损害了政策的公平性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坚决遏制各类违规违法行为,规范消费券使用,保障政策公平公正、精准落地,现就消费券合规使用相关要求提示如下:

01 补贴对象

60周岁以上且能力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老年人(不包括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

02 适用范围

1.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和短期服务(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

2.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主要包括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急、助医服务,以及康复护理、日间托养等服务(详见附件)。

03 严禁事项

(一)严禁各养老服务机构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劝说、诱导、欺骗老年人虚假消费、空单核销、重复核销,套取消费券专项资金;

(二)严禁各养老服务机构篡改、伪造消费台账、服务记录、核销凭证等试图规避监管、隐瞒违规的行为;

(三)严禁虚构养老服务项目、虚增服务时长、虚报消费金额,以无服务、少服务、多核销等方式违规套取财政资金;

(四)严禁养老机构与个人串通,私下交易、兑换现金、返利套现,变相牟利;

(五)严禁借用、冒用他人身份信息,违规代刷、截留或批量核销消费券,为无关消费违规抵扣。

消费券属于财政专项惠民补贴资金,任何套取、骗取、违规使用专项资金的行为均为违法行为,一经核查属实,民政部门将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作废违规消费券、冻结核销权限、追回被套取的财政资金,并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2.取消参加资格并追缴资金,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举报各类养老服务消费券违规问题线索。东胜区民政局坚持发现一起、核查一起、严处一起,全力净化我区养老服务市场环境,确保惠民资金真正用于养老服务、惠及老年群众。

特此告知。

04 监督举报方式

电话:0477-8380053

邮箱:dsqmzj806@163.com

地址:东胜区民政局养老儿童福利室(市民中心A座810室)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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