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评估机构,各相关从业人员、广大老年人及家属: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安全事关老年人切身利益,事关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事关社会公平正义。为切实加强补贴资金监管,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资金使用不跑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明确禁止行为
(一)虚构服务套取补贴。未实际提供居家上门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伪造服务签到、过程照片、服务台账,空刷消费券核销套取补贴资金。
(二)虚报冒领骗取补贴。虚构、冒用老年人身份信息;刻意隐瞒老年人失能等级下调、死亡等待遇终止情形;串通评估人员人为提高失能等级违规申领补贴。
(三)虚增交易骗取补贴。编造虚假消费记录、私下向老年人返还补贴现金套取资金;不按备案公示服务价格收费,捆绑非补贴类增值项目加价,先涨价再使用消费券抵扣。
(四)其他违规情形。未按规定签订标准化养老服务协议;服务人员未持证上岗;伪造票据、服务档案、公文及印章。
二、违法违规责任
(一)行政责任
1.一经查实违规套取补贴资金的,全额追回违规套取补贴资金;取消岚山区养老服务消费券项目准入资格。
2.对涉事机构、公司主要负责人全区通报批评,纳入行业黑名单;公职人员、基层经办人员参与串通牟利的,依规依纪移交纪检监察机关。
(二)刑事责任
1.养老机构、从业人员等人员,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服务、伪造材料骗取养老补贴,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老年人及家属出借个人身份信息、配合机构弄虚作假套取补贴,涉嫌共同犯罪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落实合规经营要求
(一)真实服务、据实核销。每一笔消费券核销必须对应一次真实发生的服务,无服务不核销,无服务不签单。
(二)规范协议、阳光收费。与老年人签订标准化服务协议,明确服务项目、标准和退费条件。严格按备案价格收费,严禁捆绑加价、先涨后抵。收费信息须在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公示。
(三)配合检查、接受回访。主动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的电话回访、实地抽查等工作。
(四)定期自查、主动退还。各机构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主动退还违规资金、提交整改报告的,可视情节从轻处理;拒不整改、顶风作案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四、强化社会监督
欢迎社会各界对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渠道如下:
举报电话:0633-2628012(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
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资金连着民心、关乎公平,容不得半点弄虚作假。各机构、各经办人员务必以案为鉴、诚信经营,用真心真情做好服务,把惠民实事办到老年人心里。
特此告知。
日照市岚山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0日